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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法規

參加人終止契約後,辦理退出退貨時之處理


直銷法規 / 作者 吳旭洲 / 直銷世紀第274期

    參加人終止契約後,辦理退出退貨時之處理


朗讀: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加入已超過30日之傳銷商所提出之退出退貨申請,固然可主張僅退還當初購買價格之90%,但除此之外,得主張扣除之事項,則僅限於「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及「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商品時,所需之運費」。
 
案例事實
「凱莉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莉公司)是從事販賣日本原裝進口化妝及保養品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小陳是大學就讀化妝品應用系且從小對穿著打扮就有獨特眼光的社會新鮮人,在好友的介紹下,小陳加入了凱莉公司,憑著亮麗的外表以及時髦的穿著打扮,才加入半年,身為公司的活招牌,小陳立刻成為公司銷售成績最好的新人。
 
在接觸化妝文化後,小陳一心嚮往去日本留學學習化妝,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成為一位享譽國際的著名造型設計師;在從事化妝品銷售1年後,小陳存了一筆錢,決定辭去工作赴日求學,以完成她的造型設計師夢想,於是小陳向凱莉公司提出終止契約的要求,並向凱莉公司要求1年來所購買全部尚未售出商品(存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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