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家頗具知名度的食品製造業,最近推出一種新研發的食用油產品,該品牌食用油在上市前,曾委託某醫學院針對該實用油對人體保健的效果進行一項研究,根據研究結果,該種食用油使用三周平均可降低一三%血膽固醇及一九%血脂肪(即三酸甘油酯)的含量;另外也曾提供給中華民國防高血壓協會的會員試用,兩周後的結果,受試者經檢驗,膽固醇降低了一八%,血脂肪降低三一%。
強調療效容易引起質疑
該食品業者引用了這項研究和試用的結果,以斗大的標題在各大報紙媒體刊登巨幅的廣告,由於所提到的類似醫療的效果驚人,因此不但引起一般消費大眾的懷疑,而且這幅廣告也受到了行政院衛生署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關注,甚至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還曾特別舉辦一場座談會,討論這種廣告的適法性,並要求主管機關正視此問題。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之標示,不得有虛偽、誇幫或易使人誤認有醫藥之效能。」同法第二十條:「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不得藉大眾傳播工具或他人名義,播載虛偽、誇張、捏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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