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可以分做「搜尋產品」(search goods)與「體驗產品」(experience goods)兩種。如果你已經知道要買什麼,網際網路能夠很快的搜尋到你要的產品,甚至能自動的比較價錢,找到最低價廠商的話,這類的產品就屬於「搜尋產品」。
如果要用過以後,才知道產品的價值,便叫做「體驗產品」。在真實世界中,新產品(或是新品牌的產品)幾乎都是體驗產品。因此,此類的廠商常會提供試用、試吃,或是產品折扣,來促銷產品,讓消費者認識自己的產品。
資訊產品或是網站(即使網站提供的是實體商品)便是典型的體驗產品。在沒有消費資訊產品之前,消費者很難體驗產品的價值。舉例來說,一個新的電影(如星際大戰首部曲或不可能任務)上片,到底這個電影好不好,一定要等到看過了才知道,這便叫做體驗產品。如果你要找尋你曾經看過的片子,或是有經驗的商品,便是搜尋產品。像是到旅行社參加國外旅遊,一開始是經驗產品,但是出國久了,再到哪一國去玩,便是搜尋產品了。
另一方面,當我在花10塊錢買聯合晚報之前,我是無法預知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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