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閱聽媒體資源琳瑯滿目,如何有效地引起注意,提高顧客購買動機,這是「廣告難,難於上青天」之處。多數廣告主總以為讓廣告大量曝光,譁眾取寵,最後卻不見一點獲利痕跡,就像放鞭炮,哄哄鬧鬧,只剩一堆沒用的炮屑。
廣告的目的在覓得有購買力的顧客
如何避免讓廣告事務像在燒錢,在這裡援引「Last Mile(最後一哩)」概念來檢視廣告的實踐意義。Last Mile首現於沃夫、吉依和梅羅威茲出版的《最後一哩:寬頻和下一個網際網路革命》(The Last Mile:Broadband and Next Internet Revolution)一書。書中論及寬頻是種突破性科技,速度要比傳統數據機快百倍以上,然而電信網路從機房至用戶端的最末部分,最難全面建設,前面拉了這麼長的路線,要到用戶端,才能發揮功用。
這是電信服務系統上對「最後一哩」的詮釋,影射了局端與終端使用者之間的連線服務,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因為這是從消費者收取連線服務費的關鍵。那麼,廣告的「最後一哩」又在哪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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