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商見國內環保意識抬頭,「綠建築」市場商機無限,於是乘勢推出新建案,並於廣告上強力推銷,宣稱該屋特色在於通風功能良好,一年四季從不間斷,為「全台首座會呼吸的房子」。未料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全台首棟會呼吸的房子」一詞屬於不實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為由,依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裁處A建商一百二十萬元罰鍰。
最多、最大,極易被認定為不實廣告
「我敢發誓,XXX絕對最便宜!」、「全台唯一」、「全國首創」,諸如此類的廣告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但是讀者們是否想過,這些打著「全國唯一」、「全國首創」大旗的商品,是不是真的僅此一家,別無分號?或者讀者們在選購商品時,是否真的將「全國首創」這點,列為選購與否的主要考慮因素?
上期文章提到,目前實務對於不實廣告的判斷上,認為諸如「第一」、「最多」等最高級用語,既屬於客觀陳述,自然必須舉出相關客觀數據為基礎;另外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訂的「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案件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