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六、七月)期間,直銷事業均可能接獲普查人員通知將前往公司進行普查,何謂直銷事業普查?直銷事業之普查在公平交易法上並無直接明文規定,亦與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四訂定之直銷管理辦法所稱之「業務檢查」有所不同,則直銷事業應如何配合辦理,應提供哪些資料?面對普查人員之問題,又應如何回應?普查紀錄表應如何填寫?以下將針對前開問題,就公平會現行普查作業實務,作一簡單之介紹。
透過普查 實際掌控直銷市場之動態
依據公平會92年度直銷事業普查結果(93年度普查結果尚未統計完成),向該會報備之直銷事業計有778家,其中已辦理公司解散登記者44家、已辦理公司停業登記者(含停業、歇業)43家、搬遷不明者135家、現場無任何營業跡象者51家、已停止從事直銷行為者82家、仍繼續從事直銷行為者423家,足見已報備之事業中實際確有運作者,僅占54%,餘將近半數之事業於報備後因營運不佳甚或未曾實際運作,而有未從事、暫停營業、他遷不明、解散或停業等異常情形,公平會為瞭解向其報備從事直銷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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