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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韓國:3個糾察隊,共同監管傳銷市場秩序


分類 / 焦點話題
作者 / 編輯部
期數 / 第342期

    《他山之石》 韓國:3個糾察隊,共同監管傳銷市場秩序


朗讀:

 

韓國直銷市場監管體系,存在著官方監管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半官方機構共濟組合以及民間監管機構直銷協會,三方協作、相互協調配合,共同維護韓國直銷環境。

 

直銷在韓國由3個部分組成:第一是訪販式(DTD),訪販式從朝鮮時代開始,最早是商人背著貨物進行推銷的銷售模式,以銷售產品為中心;第二個是多層次傳銷(MLM),多層次銷售在80年代進入韓國,因為最初是金字塔模式,所以民眾對於多層次傳銷印象並不好,1995年,韓國多層次傳銷實現了合法化;第三個是保薦訪販式(SDTD)模式,這一模式在2012年規範化,成為直銷模式的一種。這3種模式可獲取獎金的層數分別是1層、2層以上和1層。

 

對於這3種模式,在法律上也有不同規定。比如,訪販式只需要申報就可以,但是保薦訪販式和多層次銷售都需要註冊。在註冊資本方面也有不同,訪販式和保薦訪販式沒有註冊資本的要求,而對於多層次銷售則有5億韓元(約台幣1243.5萬元)的要求。在消費者保障上,訪販式是建議加入,而保薦訪販式和多層次銷售則是強制加入。保薦訪販式和多層次銷售的獎金撥比有限制,前者為總價的38%,後者為35%,兩者的產品價格也有限制,法律規定單品價格不得超過160萬韓元。所以在韓國,像家電這樣單品價格較高的,一半會選擇訪販式模式。

 

韓國直銷也同樣為消費者和直銷商設有冷靜期,訪販式的冷靜期時間為14天,另兩者為3個月。針對冷靜期還有一個免責條款,即如果經營者以高於產品70%的價格購入時,那麼就可以免責。

 

韓國對於多層次傳銷的管理規定

  1. 多層次銷售公司需要在省或市政府進行註冊登記;
  2. 以多層次銷售模式經營的公司其註冊資本最低為5億韓元;
  3. 以多層次銷售模式經營的公司必須加入消費者賠償保障系統——MACCO(直接販賣共濟組合)或KOSSA(韓國特殊販賣共濟組合);
  4. 經銷商擁有3個月的冷靜期;
  5. 獎金撥比不能超過總價的35%;
  6. 不得銷售單價超過160萬韓元的產品;同時不得向經銷商收取任何入會登記費用,或如入會文宣資料及日常文宣資料等銷售輔助類費用,或超過規定的年度培訓費用(5萬韓元)。

韓國傳銷市場發展的幾點啟示

 

  1. 多重監管

韓國直銷市場監管體系,存在著官方監管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半官方機構共濟組合以及民間監管機構直銷協會,三者相互協調配合,構成了韓國直銷市場的多重監管體系。

 

其中公平交易委員會以韓國《直銷法》以及部分《總統令》規定為依據,統籌韓國直銷監管體系;KOSSA和MACCO兩家共濟組合則是由官方授權的半官方機構,在韓國從事多層次傳銷需要向這兩家共濟組合(擇一)提交資料,獲得許可證後還要進行企業審核,遞交公平交易委員會,再由國家發放牌照。企業經營中也受這兩家機構監管,之所以會有這些流程以及設立兩家共濟組合是為了保障公平交易與防止腐敗。

 

而KOSSA和MACCO的區別在哪裡呢?首先,加入兩家共濟組合都需要繳納1億韓幣(約248.7萬元)的保證金;MACCO(直接販賣共濟組合)的最小擔保比例是40%,而KOSSA(韓國特殊販賣共濟組合)為25%。雖然KOSSA的擔保比例更低一些,但加入的直銷公司CEO以及持股超過50%的股東會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因為該公司導致KOSSA產生經濟損失,擔保人的財產將會被拍賣以補償損失。MACOO的最小補償是1500萬韓元,KOSSA是1000萬韓元。

 

兩家共濟組合中,MACCO比較開放,外資企業較多;KOSSA較為保守,成員多為韓國本土企業。除公平交易委員會和共濟組合,韓國直銷協會在服務直銷公司的同時也對直銷企業肩負起監管作用,三方協作,共同維護韓國直銷環境。

 

  1. 經營透明化

在韓國從事多層次傳銷的企業都需要在其獎金系統中為共濟組合開個口,方便共濟組合可以即時監控到各直銷企業的經營狀況、獎金發放狀況,以確保各企業合規合法經營。而每年公平交易委員會也會披露前一年度各多層次傳銷企業的基本資訊以及經營業績、獎金發放、消費者投訴、直銷人員等狀況,使得韓國直銷經營透明化。

 

  1. 建立完善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韓國《直銷法》對於消費者退換貨時間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對不按規退換貨的直銷企業也訂出了相關處罰。在韓國,多層次傳銷產品在3個月內是可以退換貨的,但每個人只有1000萬韓元的額度,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一些惡意退換貨行為的發生。

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過程中,共濟組合扮演著重要角色。消費者在申請退換貨的過程中,如果符合相關規定但遇到直銷企業不予退換貨的情況,可直接向共濟組合申訴,共濟組合會從該企業的擔保金中扣款退還給消費者。

 

  1. 改變產品觀念

在韓國,對於直銷產品價格做出了規定,產品單價不能高於160萬韓元(約台幣4萬元)。韓國直銷產品的理念是以消費者為中心,重視產品的性價比,也使得韓國大眾對於直銷的接受度較高。韓國總人口約5100萬人,直銷從業人員數量高達870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7.1%。

韓國MACCO前主席魚清秀表示,由於法律上有嚴懲偷跑及強制性的消費補償規定,大大提高了社會大眾對直銷的認同度。這種認同度,使得韓國直銷年產值高達約170多億美元,直銷通路不只在韓國社會上已經成為一個主流的零售通路及就業選擇,同時韓國也超越日本,躍居為全球第三大直銷市場。

 

 

表、台灣與韓國直銷年產值對照表

單位:億美元

 

韓國

台灣

2009

70

16.4

2010

89

19.8

2011

129

28.8

中略

2017

138.6

39.4

2018

180

38.9

2019

176.8*

36.5

(數據來源:世界直銷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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