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制度的設計,首重公平。所謂公平,應該是指努力的人可獲得更多,不努力者不能不勞而獲,而不應該是先加入的人不管他是否努力,都可以獲得最多,而後加入者不論多麼努力,都不會比先加入者獲得的多。用直銷的名詞來說就是下線可不可以超越上線。
在業績獎金階段,不論是歸零或不歸零,大致上都是不超越的型式,特別是不歸零式的業績累積,下線根本無法超越上線,頂多是與上線同級。而在領導獎金的階段,幾乎所有的設計都是絕對可以超越的,只要自己努力去開拓組織及業績,一定可以比上線的獎金還多,頭銜級位也會同時超越上線。事實上可超越是比較符合公平原則的。
在領導獎金的計算上,對符合獎金領取級位標準之認定,通常是以當月的業績及組織狀態為標準,每月都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級位在晉升後,所給予的頭銜可以保留,不會因往後業績及組織的起伏變化而掉了頭銜。有些公司對領導獎金的發放,是以曾經達到某一級位,此後不論其組織業績及狀態如何變化,都是以曾經達到的級位標準來發放領導獎金。
此種型態的做法,除了造成不勞而獲外,也可能使得組織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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