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事業參加契約電子化」條文修正案,立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社會生活型態亦有所改變,全球皆大力推動環保減碳各項新制,以追求永續發展,從公務機關至民間企業,皆早已以電子文件取代書面紙本。為因應現代社會潮流與民眾便利性,多位朝野立委一致提案修法,推動「傳銷事業參加契約電子化」。目前全案已於5月23日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完成審查通過,無需朝野協商,逕送立法院院會排入議程。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參加契約之締結及交付)現行條文為:「多層次傳銷事業於傳銷商參加其傳銷計畫或組織時,應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前項之書面,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立委提案的修正條文為:「多層次傳銷事業於傳銷商參加其傳銷計畫或組織時,應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前項之書面,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多層次傳銷公會及全體業者多年來一致呼籲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使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締結參加契約時,得以電子文件為之,在經濟委員會完成審查通過後,如今已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