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參與的直銷公司,必須遵守外資佔30%及本國佔70%的股權比例規定。而在本國的70%股權中,必須保留30%予馬來人。」
「直銷公司通過出售產品而獲取超過15%的利潤,即可視為牟取暴利。」
「直銷公司應積極在國內設廠,以推出本地製造的產品。」
「如果直銷公司出售的產品並不符合其在廣告中宣稱的效果,該公司將被援引直銷法令或商品說明法令取締。」
以上是管轄馬來西亞直銷業的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 Consumer Affairs)部長拿督阿布哈山(Dato Haji AbuHassan Bin Haji Omar),於1995年12月1日為馬來西亞直銷協會(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 of Malaysia,簡稱DSAM)主持16週年大會開幕後,對新聞界發表的幾點重要訊息。
本土化發展之必要
自1993年6月1日大馬直銷法令實施以來,確實對直銷業經營的監督、體制的管制以及形象的提昇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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