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末時,給自己在體能上完成了「一日三百」,一天完成3座台灣百岳(超過3000公尺)攻頂。實際上嚴格來說,是在6個半小時內,完成5座超過3000公尺的山嶺,分別是:合歡主峰3417、合歡東峰3421、石門山3237、合歡南峰3230、合歡尖山3217等5座,而這是在台灣特有的環境下才有機會完成。有興趣的朋友,一定要好好地用雙腳去感受一下台灣的山林之美,同時也為自己在2019年度個人體能上劃下一個好的句點。
許多朋友看我不時會去做一些活動,像是海上長游、三鐵、馬拉松等,都會好奇地問我為什麼會去做這些事?通常我會回答:「也沒為什麼,就是個人的興趣而已」。但如果你是很認真地問我:「你完成這些事有什麼意義?」那我就會回答:「這就是我過生活、享受自己來到這世上走一遭的方式。」
讓你所做的都是一種生活
每個人對於過日子與過生活的定義都不同,對我來說,過日子是一種算計,說白一點就是一種交換,會去計算花多少的時間,而得到多少的代價,又或是投入多少資源,能獲取多少的結果,這是過日子。而過生活,是讓自己過出「生龍活虎」般的人生,不用別人來逼迫你或來利誘你,或是用其他方法來讓你採取行動;簡單地說:就是你自發性的行為,你必須自己去找出不用別人說你都會去做的理由。
在工作上,我也有這樣的習慣,有時候我會做出一些令身邊的人覺得很奇怪的決定,怎麼說呢?就是當我認同一件事、一個人、一個理念,在我可以執行的範圍內,你不需要說服我,我就會自己去做。不用任何理由,只要客觀的條件許可,我甚至會不計代價去做,為什麼?最關鍵的理由不就是我們自己嗎?理由是自己找的,如果任何事都需要別人給你理由,你才會去做,那我覺得,你還是活在過日子的階段。當你認同了,就請你把理由或是意義給找出來。
在做的過程中,不用去在意別人的眼光,尤其是那些冷眼旁觀,或是不看好你的,你真的不用花太多時間在這些人身上,把焦點放在你真正要的那個點上。當你進入到一個狀態,你就會開始吸引到志同道合的人,這件事必須你自己去做,才會有所體會。就像我去爬山一樣,沒爬過的人很難真實感受我說的。我鼓勵每一位朋友,找出你在事業上、生活上活出精彩的意義,去創造一些讓自己能夠說出口的事蹟,因為這就是你最真實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