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7月15日三讀通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傳銷商加入傳銷事業所簽訂的參加契約,得採用電子文件方式,不再強制使用書面紙本。修正後除了可促進傳銷產業數位化,使電子交易及電子商務等各領域更加活絡外,採取無紙化的措施更能降低營運成本及提升效率。
公平會強調,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證明文件,配合數位時代的來臨,電子文件及簽章與實體文件及簽章具有同等功能,電子文件的運行已相當普遍,本次修正有助於傳銷產業的科技應用,也可促進數位經濟服務的發展。
公平會(Fair Trade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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