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去年12月中旬,應邀前往羅馬參加一場研討會。這場研討會是由駐節梵蒂岡的亞洲大使團所主辦。主題是「文明間關於人權的對話」,共發表3篇論文:印尼代表談到西方人權觀念的偏差;伊朗代表強調回教文明中的人權觀;我則說明儒家人權觀在於人性潛能的發揚。
為了這場會議,我必須在一星期之內,來回搭機34個小時,然後發表15分鐘的演說。照我的一般習慣而言,好像沒有什麼理由非去不可。我國駐梵蒂岡的戴瑞明大使,先後以傳真及越洋電話與我聯絡多次,使我覺得責任重大,難以推辭。不過,最後在答應時,我心中想的是:可以趁便到羅馬拜訪3位老朋友。
遠行目的在拜訪老朋友
抵達羅馬的第一個晚上就開完了會。隨後幾天,大使館安排了一些學術訪問的行程與正式的官方晚宴。我在奉命行事之餘,心中想的還是趕緊找時間與老朋友晤面。按照原來的計畫,我有3天的旅遊時間,可以觀賞義大利的著名景點,包括龐貝古城、佛羅倫斯、拿坡里,以及幾座大教堂,至於博物館與美術館更是不在話下了。
不過,在聽說這些景點離羅馬太遠,每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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