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如何界定『卓越』呢?
如果不假思索,就很容易認同社會上的有形成就。我們對『名利權位』的態度是正面的,正如孔子所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只要以正當合法的手段取得這些成就,誰曰不宜?但是,值得思考的是:這樣就夠了嗎?這些就是人生的最高目標嗎?
比爾˙蓋茲是世界首富,幾年前報紙上刊出一篇專訪,登出一張照片,是他手中抱著三歲的女兒。他公開向媒體表示:抱著女兒,他才覺得自己是快樂的。我們不妨作個簡單的分析,就是:快樂有兩個條件,一是財富,二是有人可以關心。用哲學術語來說,財富是必要條件,而親愛的家人則是充分條件。問題在於:有多少錢才算財富?如果欲望太高,很可能一輩子都汲汲營營;或者等到達成目標時,年紀大了、身體垮了,家人不再親密了,然後終究還是無法快樂的。以下試著分析卓越的三點特色。
首先,《湖濱散記》的作者梭羅,主張我們應該學習印地安人的和諧觀念。以印地安人中的納瓦荷人為例,他們認為宇宙就像一座城市,形成一個身體與一個靈魂,人類在其中應該和睦相處,培養健康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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