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5月,在河北省會石家莊市因真假直銷產品「爽安康」問題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837名消費者聯名控告廣東某直銷公司(以下簡稱F公司)和該公司石家莊分公司、及武漢某保健品公司,一時沸沸湯湯,十分令人關注。
「爽安康」氧氣健康器外觀設計和商標專用權,在1993年就獲得中國國家專利和國家商標專用權,未經權利人潘常雄先生授權及商標、專利機關備案,任何組織、個人不得擅自使用該商標專利、製造、印刷商標標識。
消費者集體控訴引人矚目
潘常雄先生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曾多次委託律師在《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等報刊上發表鄭重聲明,警告侵犯該專利商標以及擅自印刷、製告商標標示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停止侵害,否則將賠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37名消費者集體控告三家既相關但又不是一個母公司的訴訟案,在中國大陸並不多見。這一官司剛一起訴就引起了河北省內外新聞媒體及經濟界人士的密切關注。
這837名消費者的控訴原因,主要是這些消費者在購買假冒產品使用後,出現了一些不良反應和症狀,遠不能達到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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