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直銷業從1998年4月以來就處於十分尷尬的局面,外商投資企業轉型後得到發展,但由於沒有根本轉變其營銷模式,使對的認識更為模糊,因此也是國內帶及非法直銷的活動雖成績顯著卻又屢禁不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判別上的。曾有一段時間,把對銷售人員培訓、獎勵和產品演示、上門推銷等都作為變相直銷來打擊,有擴大化的傾向。目前,打擊非法直銷的工作也在逐步建立標準。我認為,以下七種行為都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非法直銷。
(1)金字塔計畫傾向。大陸沒有直接的認定金字塔計畫的法規。我們只能說是金字塔計畫的傾向。目前大陸的很多非法公司所使用的計酬計畫基本都採用具有金字塔計畫傾向的計畫。對於五級三階制、雙軌制等計畫,目前在大陸都會被認為有金字塔計畫的傾向。所以,不能以所謂海外合法和海外允許來判斷在大陸使用何種計畫,那樣一不小心就會變非法直銷。
(2)據點式銷售。所謂據點銷售,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公司和組織在某些不受人注意的地方租用地方,然後以欺騙手段將不明真相的人騙到這個地方,並利用受騙的人不斷地欺騙他人繼續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