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流通行業中,不論採用大、中、小盤的批發商或經銷商方式,或者是由總公司於各地區成立分公司的方式,最主要都是靠隸屬公司的業務人員來進行銷售。而公司最大的營運目標,也是在業績掛帥的前提下,期求最好的銷售表現。
但是傳統行業在追求業績目標的同時,公司除了和經銷商間的合約關係,以及用以約束公司業務人員的員工手冊之外,往往卻忽略了制定更明確的銷售行為規範,以致造成了經銷商間的相互傾軋,彼此指責,也破壞了組織間的和諧關係。
另一方面,業務人員在業績掛帥,以及追求高額業績獎金的指引下,一向也欠缺導守規範的觀念。因此在贏得所謂「銷售大王」、「業務冠軍」的頭銜背後,往往是以不公平競爭的手段來達到此一目的。
像這種缺乏遊戲規則下的惡性競爭現象,在傳統行業中的確是履見不鮮。但是其結果,卻也往往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人才流失現象,經銷商間的強烈衝突,以及市場破壞的不良結果。
訂定規範以正視聽
但是對於追求永續經營的直銷事業而言,這種市場破壞的情形,是對公司形象及直銷商事業信心最大的傷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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