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媒體人吳心怡認為從事行銷工作最有趣的原因之一,「就是有機會改變世界!」
的確,行銷,簡單講,就是創造新的生活態度,養成新的生活習慣,甚至修改社會道德觀,顛覆舊有價值觀,教化新的行為準則,激發新的次文化,或是重新珍視舊文化,或鼓勵年輕人不畏官僚權勢……。可別以為這是誇大其詞、打高空的講法。
君不見,行銷可以創造新代溝,例如,新人類語言的大量借用而成為流行語,或是使得「三字經」成為酷的同義辭之一。再看行銷也可以創造英雄,例如,男因長得帥、女因長得美,被話題行銷炒作成為偶像。正因為行銷的力量如此之大,所以,行銷人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只是在賣東西,只是在販賣商品,或只是找明星代言幫助銷售。行銷人應該知道自己正在做的是推薦新觀點,激發新想法,挑戰既有慣性思考,鼓勵新的生活型態,示範新的生命可能。因此行銷工作者必須深思所提主張,將會「刺激」出閱聽大眾怎麼樣的反應。
段標:有使命感才有品牌價值
那麼,大膽創新勇敢的行銷,與沒教養、沒水準、低俗低級的界線到底在哪裡?行銷人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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