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年代,企業體在選擇雇用員工時,所注重的條件莫過於專業技能的表現。以往只要擁有專業知識加上個人的努力,便有機會成為企業中頂尖的領袖人物,然而,這樣的人財,其存在目的往往在於解決問題,例如,企業顧問的工作以往總被設定於「發掘企業內非效率的問題」,並提出建議供企業經營者參考,工作就僅於此。
因此,他們努力的目的不過是提昇效率、減少企業的損失。但,隨著社會逐漸趨於多元化、多變性,企業人財的功能已不僅僅侷限於解決問題,而是協助企業創造更高的價值和利潤。因此,獨獨擁有單項的專業技能已顯不足,如此的人財勢必會被時代的洪流所淹沒,起而代之的將是所謂的「獨立自主型人財」。
自主型菁英三大特質
獨立自主型人財,必須具備「受雇用能力」(Employable),就是即使處在不同的階段,不同的工作環境中,都有能力被接受與雇用,且能從工作當中發揮潛能。至於具備怎樣特質的人,才足以稱為「獨立自主型」的人財?主要取向有三:
1.兼容並蓄的人格特質─一個能獨立自主思考的人,其內在格局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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