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買得到的幸福
分類 / 發行人的話
作者 / 李久慈
期數 / 第110期
用錢買得到的幸福
朗讀:
唯有明確的目標,才能激發個人持續努力的動力。如果每一個人能夠清楚知道下半輩子到底要多少錢才夠用,那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會比現在更積極。當然,五千萬元這個目標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是遙不可及的。國內的專家認為,英國的國民所得是台灣的兩倍,加上社會福利制度的差異,在台灣,兩千萬元應該是大多數人可追求的財富目標。我建議,不論您的人生理想有多崇高,先賺進兩千萬元,絕對會讓自己活的更有自信與尊嚴。
既然金錢能夠讓人的幸福感有所提昇,那要如何運用金錢才能讓人的幸福增加最多呢?我們可以比較分別擁有十億元和五千萬元的兩個人,誰會過的比較幸福?答案是很難說,因為這兩個人的差異僅在於誰比誰更有錢而已。一個擁有兩千萬財富的人,他的生活品質有可能遠高過一個擁有十億財富的人。所以擁有了錢並不代表就擁有一切的幸福,擅於運用金錢力量的人才是真正擁有財富的人。
許多人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享受人生要等到賺到足夠的錢以後才開始,事實上,人生的幸福感是要從長期的生活中去培養與發現的。在還沒擁有讓自己滿意的財富之前,我們應該先投資自己,讓自己具備爭取財富、擁有財富與運用財富的能力。或許我們應該問自己一個問題,現在的我值得擁有多少錢?問自己值不值得,比幻想自己擁有要實際的多。
生命中有許多東西是用金錢可以換來的,我們應該善用它,生命中也有許多東西是不用金錢就可擁有的,我們更要珍惜它。既然目標可以明確化,就不要給自己任何藉口,好好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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