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幾年來,國內外諸多學者在行銷上的研究結果指出,顧客對公司的信任度,會影響顧客的滿意度與行為。而顧客對於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或建議之信任度並非憑空建立,他們會根據廣大市場的可信程度來衡量;大環境中,維護市場交易安全的執法人員及市場監督團體,若被顧客認為不可信任,則會影響小環境範圍內顧客對於個別公司或代表人員的信任程度。
顧客面對的大範圍信任分為三種類型:
1. 系統信任(system trust)
社會越進步,許多原本是對熟人的信任,會逐漸被制度信任取代;在經濟行為上,就是從對家庭成員的信任轉變為對市場的信任。對一個經濟活動的參與者而言,除了交易及雙方之相互信任外,他們也會信任操作環境中的經濟體制,這個體制將會在市場上告訴他們,那些人是「信任」的破壞者,同時也會加重對破壞市場誠信行為者的處罰。第三者須監控交易雙方的交易情形,同時有約束破壞信任行為的機制,以保護顧客。這些系統信任(或第三者)單位包含政府相關管理單位、公會及合法的團體。系統信任與人際信任最大的差異是系統信任的信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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