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行業需要適應中國直銷新規則
分類 / 發行人的話
作者 / 李久慈
期數 / 第164期
直銷行業需要適應中國直銷新規則
朗讀: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這些企業宣示的內容,如果在將來經營的過程中,發生了大大小小的違規或違法事件,企業就得完全自負責任,屆時商務部或其他執法單位要怎麼辦你,那你也只得看著辦了!對商務部而言,這等於是給企業加上了緊箍咒,就算將來發生了事情,『連帶責任』到企業為止,執法部門不至於深陷其中。如此高明的設計,對於急需在大陸直銷市場卡位的外資與內資企業,當然會產生更大的約束作用。可惜的是,對於那些沒條件拿牌、不打算拿牌、或還沒決定拿牌而也在搞直銷的企業,還有些模糊的空間,而這些企業可能佔大多數。
從企業公開承諾的內容來看,許多大型國際化直銷企業,似乎打算對於去年九月出臺的直銷法妥協了,換言之,為了進入中國市場,必須徹底改變經營模式,建立一個適應中國市場的獨特性的直銷模式,而這個模式是很難甚或無法與國際接軌的。
我們來看看這些公開承諾的內容,基本是依據直銷法的精神,針對其中爭議最大最多之處,也就是與一般國際直銷行業規律牴觸最大之處,在這次企業自我承諾的宣示中,完全公開,一點不露。換言之,國際化的直銷企業不必再掙扎了,要拿到牌照,就得遵守中國的遊戲規則。
1.公開直銷員計酬制度,承諾嚴格按照其本人當月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並按月支付銷售報酬,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超過其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嚴格禁止團隊計酬。
2.對服務網點的售後服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有經營行為的服務網點的經營行為、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3.保證直銷員只在分支機搆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裏開展直銷活動。
透過這次公開的承諾,做為拿牌的條件之一,可以很清楚的認知,中國直銷市場公開的經營模式已經定調了,各大直銷公司得根據這些規範,自行調整營運模式。而我仍然相信,市場經濟的自然規律,會給這些人為的規範,找到一個合乎中國市場需求的自然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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