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商安麗公司直銷商非法吸金逾七億一事,不僅在直銷業界引起軒然大波,也對整個社會造成不小的震撼。
本案中安麗直銷商余文博及陳麗美夫婦及下線代表晏陽春等三人,打著直銷的名號,卻涉及以高利違法吸金,金額高達七億二千餘萬元,'98年8月24日在高雄楠梓家中被數十位憤怒的受害人報警逮獲,警方查出全案受害人有多達數百人之譜。
在這個案子中,到底誰是受害者?陳麗美說,她是在五年前認識一名叫吳木森的貿易商,告訴他有管道取得公家機關的大批訂單,當時她就以十萬元為一股,賺取每月八千元的利息,後來認為機會不錯,才又介紹給其他認識的人,因此她認為她自己也是受害者。那誰又應該負責呢?
安麗公司嗎?安麗公司表示,這是直銷商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已停止該等直銷商之直銷權,請民眾不要貪圖暴利而被欺騙。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嗎?安麗公司已合法報備,報備不等於核准,參加人雖亦為「直銷管理辦法」所規範的對象,但是全國有好幾百萬的直銷商,主管機關如何管理、又從何管起,皆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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